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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專欄] 96年劇情漫畫獎總整理：再問，我們需要劇情漫畫獎嗎？」的迴響</title>
	<link>http://yamyoukan.net/wordpress/archives/4048</link>
	<description>對世界上的一切充滿好奇。</description>
	<pubDate>Wed, 08 Feb 2012 20:04:37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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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title>作者：夕月</title>
		<link>http://yamyoukan.net/wordpress/archives/4048#comment-73295</link>
		<author>夕月</author>
		<pubDate>Fri, 31 Oct 2008 07:44:43 +0000</pubDate>
		<guid>http://yamyoukan.net/wordpress/archives/4048#comment-73295</guid>
					<description>吳道成這系列寫得真用心!

先回一個想到的補充
文中提到:
VIVA老師就代表台灣去參加威尼斯雙年展就足以證明。

這邊雖然是舉例
但是事實的情形要更複雜ㄧ些
首先 威尼斯雙年展在主體的政府主辦的展 估且稱之"正統官方威尼斯雙年展"之外
在展覽會場周遭會搭配開放許多空間讓各國(或者個別藝術家)申請 或自費租用
一方面聚集更多不同面像的作品 對外國或非"正統官方展"之外的策展人來說也可以搭上整個藝術節的順風車
趁著眾多人潮湧入時打響自己的名號

這種文化行銷相輔相成的政策 近年來在全世界的各大藝術節 雙年展 戲劇節等等都很普遍
譬如戲劇界的法國亞維儂藝術節 就會有很多外亞維儂表演團體
或者愛丁堡藝術節 也會有很多外愛丁堡表演團體參與演出
台灣也有相當多表演團體會申請政府補助 或者自己想辦法去表演曝光
這些各國或各別藝術家的活動並非正統官方邀請的節目 甚至許多人是自費參加 
但是會被整合到整個城市行銷/文化行銷/觀光行銷當中
今年台北主辦台北藝術節的時候
同時嘗試搭配台北藝穗節開放民眾自由組隊報名節目 意義也是如此

回到viva
viva當初是因為台北雙年展的策展人因為認為他的創作與風格符合自己的策展主題
所以邀請他來參加
其實站在當代美術展的角度 策展人遠比藝術家更掌握發聲的權力
所以像陸蓉之等人在策畫3L4D
把動漫.設計.當代藝術通通打包的美術展的時候
也是因為他自己先建立一個他想要策展的方向和說詞
才把這些東西湊在一起
要參考更詳細的討論和反省 可以參見wolfenstein當初替JUICER PLAN展撰寫的策展宣言
http://yamyoukan.net/wordpress/archives/3937

簡單的說
VIVA在受邀參加台北雙年展之後
這個策展人移師到"外"威尼斯雙年展的台灣館
把原先策展的創作者和他們的作品們帶過去
因此VIVA並非直接受到義大利威尼斯雙年展的邀請
而是因為台灣的策展人(再加上台北美術館等等)想要把在台灣展出的作品帶到國外去
在"正式官方展"外聯合眾多台灣相關藝術界人士聚集成台灣館
而VIVA是搭上了展覽被帶過去的順風車

雖然廣義的概念上彷彿是可以說VIVA代表台灣(許多去外威尼斯雙年展參展的人之一)
但是狹義而言 VIVA是策展人策展論述的一部分(策展本身是一種作品)
甚至和台灣漫畫其實沒什麼關係</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吳道成這系列寫得真用心!</p>
<p>先回一個想到的補充<br />
文中提到:<br />
VIVA老師就代表台灣去參加威尼斯雙年展就足以證明。</p>
<p>這邊雖然是舉例<br />
但是事實的情形要更複雜ㄧ些<br />
首先 威尼斯雙年展在主體的政府主辦的展 估且稱之&#8221;正統官方威尼斯雙年展&#8221;之外<br />
在展覽會場周遭會搭配開放許多空間讓各國(或者個別藝術家)申請 或自費租用<br />
一方面聚集更多不同面像的作品 對外國或非&#8221;正統官方展&#8221;之外的策展人來說也可以搭上整個藝術節的順風車<br />
趁著眾多人潮湧入時打響自己的名號</p>
<p>這種文化行銷相輔相成的政策 近年來在全世界的各大藝術節 雙年展 戲劇節等等都很普遍<br />
譬如戲劇界的法國亞維儂藝術節 就會有很多外亞維儂表演團體<br />
或者愛丁堡藝術節 也會有很多外愛丁堡表演團體參與演出<br />
台灣也有相當多表演團體會申請政府補助 或者自己想辦法去表演曝光<br />
這些各國或各別藝術家的活動並非正統官方邀請的節目 甚至許多人是自費參加<br />
但是會被整合到整個城市行銷/文化行銷/觀光行銷當中<br />
今年台北主辦台北藝術節的時候<br />
同時嘗試搭配台北藝穗節開放民眾自由組隊報名節目 意義也是如此</p>
<p>回到viva<br />
viva當初是因為台北雙年展的策展人因為認為他的創作與風格符合自己的策展主題<br />
所以邀請他來參加<br />
其實站在當代美術展的角度 策展人遠比藝術家更掌握發聲的權力<br />
所以像陸蓉之等人在策畫3L4D<br />
把動漫.設計.當代藝術通通打包的美術展的時候<br />
也是因為他自己先建立一個他想要策展的方向和說詞<br />
才把這些東西湊在一起<br />
要參考更詳細的討論和反省 可以參見wolfenstein當初替JUICER PLAN展撰寫的策展宣言<br />
<a href="http://yamyoukan.net/wordpress/archives/3937" rel="nofollow">http://yamyoukan.net/wordpress/archives/3937</a></p>
<p>簡單的說<br />
VIVA在受邀參加台北雙年展之後<br />
這個策展人移師到&#8221;外&#8221;威尼斯雙年展的台灣館<br />
把原先策展的創作者和他們的作品們帶過去<br />
因此VIVA並非直接受到義大利威尼斯雙年展的邀請<br />
而是因為台灣的策展人(再加上台北美術館等等)想要把在台灣展出的作品帶到國外去<br />
在&#8221;正式官方展&#8221;外聯合眾多台灣相關藝術界人士聚集成台灣館<br />
而VIVA是搭上了展覽被帶過去的順風車</p>
<p>雖然廣義的概念上彷彿是可以說VIVA代表台灣(許多去外威尼斯雙年展參展的人之一)<br />
但是狹義而言 VIVA是策展人策展論述的一部分(策展本身是一種作品)<br />
甚至和台灣漫畫其實沒什麼關係</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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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title>作者：吳 道成</title>
		<link>http://yamyoukan.net/wordpress/archives/4048#comment-73339</link>
		<author>吳 道成</author>
		<pubDate>Fri, 31 Oct 2008 16:10:25 +0000</pubDate>
		<guid>http://yamyoukan.net/wordpress/archives/4048#comment-73339</guid>
					<description>原來如此…基本上我是從新聞擷取片面資訊，對於實際情況不是很瞭解，感謝夕月桑的指正。

最近翻傻呼嚕同盟著《動漫2001》中有提到：新聞局《小太陽獎》是從現有的漫畫書中挑選，且有獎金的（雖然獎金額度不高），不過我覺得用他來作例子就比較適當。

因為一旦劇漫獎以補助漫畫出版為目的的話，某個角度來看就會出現先預定出書，然後再去申請「補助」。劇漫獎到最後就會變相成為高獎金的「小太陽獎」了。</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原來如此…基本上我是從新聞擷取片面資訊，對於實際情況不是很瞭解，感謝夕月桑的指正。</p>
<p>最近翻傻呼嚕同盟著《動漫2001》中有提到：新聞局《小太陽獎》是從現有的漫畫書中挑選，且有獎金的（雖然獎金額度不高），不過我覺得用他來作例子就比較適當。</p>
<p>因為一旦劇漫獎以補助漫畫出版為目的的話，某個角度來看就會出現先預定出書，然後再去申請「補助」。劇漫獎到最後就會變相成為高獎金的「小太陽獎」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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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title>作者：夕月</title>
		<link>http://yamyoukan.net/wordpress/archives/4048#comment-73489</link>
		<author>夕月</author>
		<pubDate>Sat, 01 Nov 2008 18:18:57 +0000</pubDate>
		<guid>http://yamyoukan.net/wordpress/archives/4048#comment-73489</guid>
					<description>從獎來觀察其實是很好的切入點
不過牽涉到出版和補助就比較複雜
何況又牽扯到政策面和商業面兩種不同的切入方向
林依俐總編的傾向比較偏向市場經濟
希望讓商業自行運作
某種程度上是相當正確的態度
不過這也要商業運作建立在健全的基礎上才行
有機會再好好回: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從獎來觀察其實是很好的切入點<br />
不過牽涉到出版和補助就比較複雜<br />
何況又牽扯到政策面和商業面兩種不同的切入方向<br />
林依俐總編的傾向比較偏向市場經濟<br />
希望讓商業自行運作<br />
某種程度上是相當正確的態度<br />
不過這也要商業運作建立在健全的基礎上才行<br />
有機會再好好回: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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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item>
		<title>作者：kurumi</title>
		<link>http://yamyoukan.net/wordpress/archives/4048#comment-73596</link>
		<author>kurumi</author>
		<pubDate>Mon, 03 Nov 2008 07:44:03 +0000</pubDate>
		<guid>http://yamyoukan.net/wordpress/archives/4048#comment-73596</guid>
					<description>http://blog.yam.com/cory2016/article/13766789
^ 這是一位96年入圍者的部落格(決選時她的作品從名單裡消失了)

劇漫一直以來都有人批評比賽的辦法與成果
簡章幾乎也是年年改-改很大, 仍然問題多多
顯然制定辦法的人對此獎的定位不明
這個獎最大的毛病, 個人認為就在"不公開"
不管是鼓勵創作/鼓勵出版/提高能見度與推廣本土作品, 都因為這個緣故而有志不能伸
投入的資源也有一大部分變成了浪費</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a href="http://blog.yam.com/cory2016/article/13766789" rel="nofollow">http://blog.yam.com/cory2016/article/13766789</a><br />
^ 這是一位96年入圍者的部落格(決選時她的作品從名單裡消失了)</p>
<p>劇漫一直以來都有人批評比賽的辦法與成果<br />
簡章幾乎也是年年改-改很大, 仍然問題多多<br />
顯然制定辦法的人對此獎的定位不明<br />
這個獎最大的毛病, 個人認為就在&#8221;不公開&#8221;<br />
不管是鼓勵創作/鼓勵出版/提高能見度與推廣本土作品, 都因為這個緣故而有志不能伸<br />
投入的資源也有一大部分變成了浪費</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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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title>作者：吳 道成</title>
		<link>http://yamyoukan.net/wordpress/archives/4048#comment-74045</link>
		<author>吳 道成</author>
		<pubDate>Thu, 06 Nov 2008 15:59:52 +0000</pubDate>
		<guid>http://yamyoukan.net/wordpress/archives/4048#comment-74045</guid>
					<description>新聞局的處理令人無語。

若看劇漫獎規定，其中要求「未公開」作品，雖然一般人都會認為指的是「未公開發行」的作品，但新聞局硬是解釋成「未公開在任何地方」的作品…新聞局心態說穿了就是怕落人口舌。

期待有一天台灣漫畫市場能成熟到漫畫家看到這種情況會大聲說：「誰稀罕劇漫獎呀～」</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新聞局的處理令人無語。</p>
<p>若看劇漫獎規定，其中要求「未公開」作品，雖然一般人都會認為指的是「未公開發行」的作品，但新聞局硬是解釋成「未公開在任何地方」的作品…新聞局心態說穿了就是怕落人口舌。</p>
<p>期待有一天台灣漫畫市場能成熟到漫畫家看到這種情況會大聲說：「誰稀罕劇漫獎呀～」</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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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title>作者：小絲</title>
		<link>http://yamyoukan.net/wordpress/archives/4048#comment-121490</link>
		<author>小絲</author>
		<pubDate>Sat, 27 Feb 2010 15:18:57 +0000</pubDate>
		<guid>http://yamyoukan.net/wordpress/archives/4048#comment-121490</guid>
					<description>你好.最近在漫畫投稿上不順心(放心.我的熱情還是在的!!)
但想來找一下漫畫對我的意義.然後看到了版大的文章就進來了

版大的文章讓我非常感動.沒錯.我也曾經想投稿過劇情漫畫獎
但是問題就在於版大提出的第4點"與出版社訂立之預定出版協議書。"
我還打電話去問過.也就是必須要跟出版社有共識
這樣的條件我根本無能為力.因為條件被限制住了
而規則是死的.所以參加的較多都是已是漫畫家的資格
希望劇情漫畫獎可以向版大說的那樣.有個全新的變革</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你好.最近在漫畫投稿上不順心(放心.我的熱情還是在的!!)<br />
但想來找一下漫畫對我的意義.然後看到了版大的文章就進來了</p>
<p>版大的文章讓我非常感動.沒錯.我也曾經想投稿過劇情漫畫獎<br />
但是問題就在於版大提出的第4點&#8221;與出版社訂立之預定出版協議書。&#8221;<br />
我還打電話去問過.也就是必須要跟出版社有共識<br />
這樣的條件我根本無能為力.因為條件被限制住了<br />
而規則是死的.所以參加的較多都是已是漫畫家的資格<br />
希望劇情漫畫獎可以向版大說的那樣.有個全新的變革</p>
]]></content:encoded>
				</item>
	<item>
		<title>作者：吳道成</title>
		<link>http://yamyoukan.net/wordpress/archives/4048#comment-121496</link>
		<author>吳道成</author>
		<pubDate>Sun, 28 Feb 2010 17:03:55 +0000</pubDate>
		<guid>http://yamyoukan.net/wordpress/archives/4048#comment-121496</guid>
					<description>今年的金漫獎似乎限制更多了。可能是新聞局的官員不會用電腦吧XD</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今年的金漫獎似乎限制更多了。可能是新聞局的官員不會用電腦吧XD</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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